管理公司・业主委员会的吸烟应对实务【2026】公告写法与分阶段处理流程
公告要写与不要写的内容
- 要写:收到意见的事实(不指名)
- 要写:引用健康增进法第 27 条第 1 项时,照条文原文引用
- 要写:管理规约・使用细则中的相关条号与文字
- 要写:可替代使用的地点(最近的指定吸烟处)
- 要写:咨询窗口与向理事会提意见的方式
- 不要写:房号・楼层・时间段等可锁定个人的信息
- 不要写:暗示监视或取缔的表达
- 不要写:「违法」「将请求损害赔偿」等法律结论的断定
- 不要写:一概谴责吸烟住户,或将提出意见者视为过敏的表达
附近的指定吸烟处可在 MottoSuitai 吸烟区地图 确认,将 QR 码贴在公告上即可当场查看。制度整体说明见 修订版健康增进法解说。个别案件请咨询公寓管理士・律师等专业人士。
常见问题
Q.收到阳台吸烟的投诉,首先该做什么?
A.先将投诉内容整理成记录,并确认管理规约・使用细则是否有相关条款,而不是立即锁定来源。之后以不点名的方式向全楼张贴顾虑请求,并附上附近可利用的吸烟处信息。个别案件的法律评价请咨询公寓管理士・律师等专业人士。
Q.可以在公告上写「这是违法的」吗?
A.建议避免断定法律结论。健康增进法第 27 条第 1 项规定的是顾虑义务(来源: https://laws.e-gov.go.jp/law/414AC0000000103),公告中照引条文原文并请求配合,较易处理。个别行为是否违法属于专业人士的判断范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