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本分售公寓制定阳台吸烟规则【2026】使用细则与规约变更的基础
规约变更的决议要件已于 2026 年 4 月改变
- 定足数:区分所有者过半数之人且持有议决权过半数者出席(规约得订更高比例)
- 决议要件:出席之区分所有者及其议决权各 4 分之 3 以上
- 与旧法「总数的 4 分之 3」不同,现行为「出席者的 4 分之 3」
- 若规约之设定、变更、废止对部分区分所有者之权利有特别影响,须取得其承诺(第 31 条第 1 项后段)
- 普通决议依第 39 条第 1 项,为出席之区分所有者及其议决权各过半数
- 书面或代理行使议决权者,计入出席人数与议决权数(第 39 条第 2 项)
规约生效后须同时提供「去处」。附近可利用的指定吸烟处可在 MottoSuitai 吸烟区地图 查询,并请先参考 各自治体路上吸烟规定整理。判例的射程说明见 阳台吸烟判例解说。
常见问题
Q.修改管理规约需要多少赞成?
A.依区分所有法第 31 条第 1 项,须有区分所有者过半数且持有议决权过半数者出席,并以出席之区分所有者及其议决权各 4 分之 3 以上之多数决议(来源: e-Gov https://laws.e-gov.go.jp/law/337AC0000000069)。此为 2026 年 4 月 1 日施行之现行要件,「总数各 4 分之 3」为旧要件。各栋公寓规约另有更高比例者从其规定。
Q.使用细则的变更也需要 4 分之 3 吗?
A.依国土交通省标准管理规约,特别决议事项之列举仅含「规约之制定、变更或废止」,因此使用细则以普通决议(出席组合员议决权过半数)处理(来源: https://www.mlit.go.jp/jutakukentiku/house/jutakukentiku_house_tk5_000052.html)。惟各栋公寓规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,请务必确认自家规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