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本分售公寓制定陽台吸菸規則【2026】使用細則與規約變更的基礎
規約變更的決議要件已於 2026 年 4 月改變
- 定足數:區分所有者過半數之人且持有議決權過半數者出席(規約得訂更高比例)
- 決議要件:出席之區分所有者及其議決權各 4 分之 3 以上
- 與舊法「總數的 4 分之 3」不同,現行為「出席者的 4 分之 3」
- 若規約之設定、變更、廢止對部分區分所有者之權利有特別影響,須取得其承諾(第 31 條第 1 項後段)
- 普通決議依第 39 條第 1 項,為出席之區分所有者及其議決權各過半數
- 書面或代理行使議決權者,計入出席人數與議決權數(第 39 條第 2 項)
規約生效後須同時提供「去處」。附近可利用的指定吸菸處可在 MottoSuitai 吸菸區地圖 查詢,並請先參考 各自治體路上吸菸規定整理。判例的射程說明見 陽台吸菸判例解說。
常見問題
Q.修改管理規約需要多少贊成?
A.依區分所有法第 31 條第 1 項,須有區分所有者過半數且持有議決權過半數者出席,並以出席之區分所有者及其議決權各 4 分之 3 以上之多數決議(來源: e-Gov https://laws.e-gov.go.jp/law/337AC0000000069)。此為 2026 年 4 月 1 日施行之現行要件,「總數各 4 分之 3」為舊要件。各棟公寓規約另有更高比例者從其規定。
Q.使用細則的變更也需要 4 分之 3 嗎?
A.依國土交通省標準管理規約,特別決議事項之列舉僅含「規約之制定、變更或廢止」,因此使用細則以普通決議(出席組合員議決權過半數)處理(來源: https://www.mlit.go.jp/jutakukentiku/house/jutakukentiku_house_tk5_000052.html)。惟各棟公寓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,請務必確認自家規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