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公司的防二手菸對策,哪些是義務?【2026】勞安法 68 條之 2 與健康增進法
總務需要確認的要點
- 確定設施分類:第一種設施(學校、醫院、行政機關廳舍等)原則全院區禁菸;第二種設施(一般辦公室、工廠、餐飲店等)原則室內禁菸
- 指引將「室內」定義為「有屋頂且側牆大致覆蓋一半以上的建築物內部」,規劃室外吸菸處時須對照此定義
- 吸菸專用室的技術基準:出入口氣流 0.2 公尺/秒以上、以牆壁天花板等區劃、菸霧排至室外
- 標識揭示為義務;厚生勞動省網站載明管理權原者違反義務時最高可處 50 萬日圓過料
- 禁止讓 20 歲以下勞動者進入吸菸室工作,指引明確包含清掃作業
- 對孕婦、有呼吸循環系統疾病者等須特別顧及;招募時須明示工作場所的二手菸防止措施
設施分類與吸菸室種類的整體說明見 修訂版健康增進法解說。室內全面禁菸後員工外出吸菸增加時,可先在 MottoSuitai 吸菸區地圖 確認周邊指定吸菸處並於公司內部公告,有助於避免大樓入口前的糾紛。
常見問題
Q.日本公司的防二手菸對策是義務還是努力義務?
A.兩者並存。勞動安全衛生法第 68 條之 2 對雇主課以努力義務;修訂版健康增進法則對設施管理權原者課以措施義務,第二種設施室內原則禁菸。
Q.日本的辦公室還能設吸菸室嗎?
A.可以,但須符合技術基準:出入口流入氣流 0.2 公尺/秒以上、以牆壁天花板等區劃、菸霧排至室外。吸菸專用室內不可飲食,加熱式菸品專用吸菸室僅限加熱式但可飲食。
